招生计划

2024年招生计划
香港中文大学获国家教育部列为提前录取批次高校

香港中文大学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在内地招收本科生,获国家教育部列为本科第一批高校。由于本校过往的招生成绩,得到国家教育部的肯定,特准列入统招提前录取批次,继续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而努力。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一批/本科批/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只须按统招一般选填高校志愿程序申请,不须另行向本校报名,亦不设面试。由于本校在统招中属提前录取批次,考生在填报香港中文大学的同时,亦可填报其它本科一批的内地高校。若考生于提前批录取时因名额所限未能获得本校录取,仍有机会在本科一批录取时获其它已填报的高校考虑。

填报志愿日期:
以安徽省高招办公布为准
安徽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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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安徽省 历史组 6 2 2 2
物理组 8 2 3 2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北京市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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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北京市 不提科目要求组 7 1 4 2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16 1 1 6 6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重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为准
重庆市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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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重庆市 历史组 6 1 3 2
物理组 8 1 3 2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福建省高招办公布为准
福建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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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福建省 历史组 6 1 3 2
物理组 8 1 3 2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甘肃省招办公布为准
甘肃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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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甘肃省 历史组 3 1 1 1
物理组 4 1 1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广东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广东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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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广东省 历史组 9 1 5 3
物理组 20 1 2 7 8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广西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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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广西壮族
自治区
历史组 5 2 2 1
物理组 7 2 2 2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为准
贵州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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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贵州省 历史组 6 2 2 2
物理组 5 2 1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为准
海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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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海南省 不提科目要求组 2 1 1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2 1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为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河北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河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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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河北省 历史组 4 1 2 1
物理组 4 1 1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黑龙江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黑龙江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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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黑龙江省 历史组 6 1 3 2
物理组 8 1 3 2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河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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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河南省 文史类 7 2 3 2
理工类 11 2 1 4 3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湖北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湖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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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湖北省 历史组 6 2 2 2
物理组 11 2 1 3 3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湖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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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湖南省 历史组 6 2 2 2
物理组 8 2 3 2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江苏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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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江苏省 历史组 9 1 5 3
物理组 15 1 1 6 5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江西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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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江西省 历史组 5 1 2 2
物理组 6 1 2 2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吉林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吉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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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吉林省 历史组 4 1 2 1
物理组 4 1 1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辽宁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为准
辽宁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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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辽宁省 历史组 6 1 3 2
物理组 7 1 2 3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内蒙古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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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内蒙古
自治区
文史类 3 1 1 1
理工类 5 1 1 2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宁夏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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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宁夏回族
自治区
文史类 2 1 1
理工类 2 1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青海省招办公布为准
青海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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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青海省 文史类 3 1 1 1
理工类 3 1 1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陕西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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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陕西省 文史类 5 2 2 1
理工类 7 2 2 2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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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山东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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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山东省 不提科目要求组 8 1 4 3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11 1 5 5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上海市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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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上海市 不提科目要求组 6 1 3 2
物理或化学或生命科学 12 1 5 5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66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考生须达528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山西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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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山西省 文史类 6 1 3 2
理工类 7 1 3 2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四川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川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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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四川省 文史类 6 2 2 2
理工类 11 2 1 3 3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天津市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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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天津市 不提科目要求组 6 1 3 2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8 1 3 3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新疆招办公布为准
新疆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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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文史类 3 1 1 1
理工类 3 1 1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西藏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西藏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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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西藏
自治区
文史类 2 1 1
理工类 2 1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云南省招办公布为准
云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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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云南省 文史类 5 2 2 1
理工类 6 2 2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72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48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17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浙江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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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本科入学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浙江省 不提科目要求组 8 1 4 3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11 1 5 5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第一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
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
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高招办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奖学金类须达130分;自费类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历史组/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高招办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本校不参与征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