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2026年招生计划
香港中文大学获国家教育部列为提前录取批次高校

香港中文大学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高考)」招收内地高考生。由于本校过往的招生成绩,得到国家教育部的肯定,特准列入统招提前录取批次,继续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而努力。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本科批/特殊类型招生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以上。跟报考内地的大学程序,考生不需要直接向本校申请,只需在高考出分后通过提前批填报志愿,本校不设面试。由于本校在统招中属提前录取批次,考生在填报香港中文大学的同时,也可填报其它本科一批/本科批的内地高校,并无任何冲突。若考生于提前批录取时因名额所限未能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录取,仍有机会在本科一批/本科批录取时获其他高校考虑。

填报志愿日期:
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安徽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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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安徽省 历史组 7 2 3 2
物理组 7 2 3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或以上,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以上 ,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  (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或以上。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北京市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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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北京市 不提科目要求组 10 1 6 3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15 1 6 6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市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重庆市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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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重庆市 历史组 8 1 5 2
物理组 9 1 4 3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市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福建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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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福建省 历史组 7 1 4 2
物理组 10 1 4 3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甘肃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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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甘肃省 历史组 3 1 1 1
物理组 4 1 1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广东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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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广东省 历史组 12 1 7 4
物理组 21 1 9 8 3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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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广西壮族
自治区
历史组 5 2 2 1
物理组 7 2 2 2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为准
贵州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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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贵州省 历史组 6 2 2 2
物理组 5 2 1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为准
海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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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海南省 不提科目要求组 2 1 1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2 1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为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河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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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河北省 历史组 4 1 2 1
物理组 4 1 1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黑龙江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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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黑龙江省 历史组 7 1 4 2
物理组 9 1 4 3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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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河南省 历史组 9 2 4 3
物理组 15 2 5 6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湖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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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湖北省 历史组 8 2 4 2
物理组 13 2 4 4 3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湖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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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湖南省 历史组 6 2 2 2
物理组 8 2 3 3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江苏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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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江苏省 历史组 13 1 7 5
物理组 15 1 6 6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江西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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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江西省 历史组 7 1 4 2
物理组 8 1 3 4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吉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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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吉林省 历史组 4 1 2 1
物理组 4 1 1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辽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为准
辽宁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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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辽宁省 历史组 6 1 3 2
物理组 7 1 2 3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省招辦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内蒙古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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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内蒙古
自治区
历史组 4 1 1 2
物理组 6 1 2 3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自治区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宁夏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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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宁夏回族
自治区
历史组 2 1 1
物理组 2 1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自治区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青海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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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青海省 历史租 3 1 1 1
物理组 3 1 1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陕西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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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陕西省 历史组 5 2 2 1
物理组 7 2 2 2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山东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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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山东省 不提科目要求组 10 1 5 4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13 1 6 6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上海市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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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上海市 不提科目要求组 7 1 4 2
物理或化学或生命科学 13 1 5 5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66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考生须达528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市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山西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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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山西省 历史组 6 1 3 2
物理组 7 1 3 3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川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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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四川省 历史组 8 2 3 3
物理组 13 2 5 4 2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天津市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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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天津市 不提科目要求组 6 1 3 2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8 1 3 3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市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新疆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新疆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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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文史类 3 1 1 1
理工类 3 1 1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自治区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西藏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西藏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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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西藏
自治区
文史类 2 1 1
理工类 2 1 1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考生须达630分,文史类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自治区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云南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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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云南省 历史组 6 2 2 2
物理组 8 2 3 3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或以上,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以上 ,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  (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或以上。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

填报志愿日期: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浙江省高考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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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区 类别 计划总数 半免学费
奖学金*
人文类 理科类 工科类 商科类
浙江省 不提科目要求组 10 1 5 4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12 1 6 5

*奖学金奖项及颁发条件:
「全额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1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1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66,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1%(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 如计算位次高于全省50名,则以高考分数达50名内为颁发条件),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半免学费奖学金」:按各省设定之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

「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 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决赛)一等奖/金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相关文件),可获颁奖学金50,000港元。

申请手续:通过考试院填报志愿,不须直接向本校申请。
填报志愿:提前批次,院校国标码:81002
英语要求: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须达120分。
奖学金成绩要求: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考生须达600分;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应考组别前0.5%(按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
录取原则:在符合港中大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将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择优而录,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没有专业分数级差。本校不参与征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