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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制度
  1. 四年制課程的好處
    自2012年推出的四年制課程,以學分制為基礎,科目選擇以至選修次序和進度,均靈活自由,自主性強。
  2. 學分制度的運作
    靈活學分制度並無「升級」概念。為方便行政管理,學生將按其在校修業年數分級,此「年級」並非表示學生的學業階段。學生可按個別情況及興趣訂定其選修進度。
  3. 學習成果
    學生修滿所需學分,並符合主修課程及其他畢業規定,便可獲頒學士學位。學士學位的等級如下:

    • 甲等榮譽
    • 乙等一級榮譽
    • 乙等二級榮譽
    • 丙等榮譽
    • 學位

學位等級乃根據學生主修科及全部科目的總平均積點評定。

課程設計
  1. 修讀年期及制度架構
    除了幾項特別學科外,標準修業期是四年,畢業生必須修滿123學分及達到個別類別的要求。四年制課程的整體結構如下:

    主修課程(包括學院課): 51–72 學分*
    副修課程(自由修讀): 18–30 學分
    語文 – 中文: 5 學分
    語文 – 英文: 8 學分
    通識教育: 19 學分
    認識中國: 1 學分
    國家憲制秩序與香港: 1 學分
    數碼素養及計算思維: 3 學分
    體育: 2 學分
    選修科目: 剩餘學分
    合共: 123 學分

    * 某些專業學科與四年以上標準修業期的學科上限超過72學分。

  2. 核心課程
    中大由來已久的傳統是學生不會只顧專攻領域或專業學科,而是同時獲得豐富教育體驗,包括受益終身的學習能力,以及磨練將來發展事業的競爭力。同學將可從語文、數碼素養及計算思維、通識教育、體育、認識中國及國家憲制秩序與香港等各科目掌握諸如數學能力、思辨能力、數碼科技知識,以及高水準的中英語文等核心技巧及知識。詳情請瀏覽: http://www.res.cuhk.edu.hk/en-gb/undergraduate-students/information-for-year-1-students/information-on-university-core-requirements-and-exemption/university-core-requirements-for-year-1-students
  3. 主修課程
    選讀主修課程是為了取得所選學科的專門知識,學生在畢業時所達致的知識水平足以讓他們投身相關的行業或繼續深造。以課程的深度和重點,更是精進學問技巧的機會。四年制的主修課程得以按部就班,納入一項總結科目,性質以研究、實習,或寫成論文的畢業習作為主。
  4. 學院課程
    為鼓勵學生接觸主修科以外的知識,各學院提供學院課程 (法律學院除外,因法律學院只提供一項主修課程),學生可從中選讀一般達9學分的主修科以外科目,以不囿於所選專業,擴闊知識。修讀這些科目所得的學分可計算在主修要求之內。
  5. 副修課程
    在四年制課程內,連貫地取得某學科的18至30學分即可視為完成副修課程。學生可按自己興趣及目標修讀一項或以上副修。
  6. 雙學位
    主修課程的一項特色是設有總結科目或體驗,形式可以是研究、實習,或者其他有助學生融會學習的活動,對受研究導向及影響的課程來說最恰當不過。學生可以選擇一至兩個副修課程,或者甚至選擇雙主修。大學更提供修讀雙學位的機會。